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》(保气领办函[2020]25号),预计2020年11月24-27日,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,我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,达到橙色预警水平。根据上级要求,我区2020年11月24日8:00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。
各乡镇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成员单位,要按照区政府办《关于印发保定市清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2019年)的通知》(清政办[2019]104号)的要求立即开展工作,各企业(生态环境分局)、建筑施工、道路施工、市政施工(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)、公路及交通施工(区交通运输分局)等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工作。
版权声明:文章来源网络聚合,如有问题请联系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