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,芜湖市环境空气六项指标(SO2、CO、O3-8h、NO2、PM10、)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。其中,平均浓度为34微克/立方米,全省排名第6,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;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.3%,全省排名第9,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,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。12月份,芜湖市平均浓度为63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5%;优良天数23天,同比持平。
各县市区、开发区
空气质量情况
2023年,南陵县综合指数最低(3.57),无为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(综合指数同比下降3.7%);湾沚区优良天数比例最高(87.1%),鸠江区优良天数比例改善幅度最大(同比上升4.1个百分点);湾沚区平均浓度和PM10平均浓度最低(平均浓度31微克/立方米、PM10平均浓度52微克/立方米),且改善幅度最大(同比下降11.4%、PM10同比下降8.8%)。
12月,南陵县综合指数最低(4.33);南陵县和繁昌区优良天数比例最高(83.9%);湾沚区平均浓度最低(45微克/立方米),南陵县PM10平均浓度最低(78微克/立方米)。




注:1.一类点位指位于镜湖区、鸠江区、弋江区、经开区、三山经开区的站点,二类点位指位于无为市、南陵县、湾沚区、繁昌区的站点;2.同比降幅为负表示同比上升;3.排名以环境空气质量综合得分从大到小排列,环境空气质量分值的计算方法是:按静态、动态计算单项指标得分,综合得分按得分占75%、PM10得分占25%计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