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为加强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,确保人工增雨作业“安全、科学、有序、高效”地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作业目的:为缓解我县旱情、做好森林防火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、财产安全。
二、作业区域: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。
三、作业时间: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,实施火箭人工增雨作业。
四、作业设备:BL型火箭发射架、BL-1A型火箭弹。
五、发现弹药残骸处理办法:BL-1A型火箭弹系由非金属材料制成,火箭空中催化后,弹壳在空中直接炸成微小碎片,落下地面不会伤人。若发现残骸或残骸对人、物造成损失请立即与乐东黎族自治县气象局联系,联系电话:。
六、发现残骸后不得随意拆解,否则后果自负。
七、弹药残骸下落后没有环境污染。特此公告。
乐东黎族自治县气象局
2024年4月7日
审核:翁壮岛陈孺王炳鑫